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宁海县建龙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宁波华研节能环保安全设计研究有限公司目前已编制完成《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棚改19-1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棚改19-1地块
地块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下应街道
业主单位:宁海县建龙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宁波华研节能环保安全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1ZE3Id3zP3TpQjy6R1czg
提取码:m4k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