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浙江浙勘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实验室项目(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