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DH10-01-01及DH10-01-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1、地块概况
舟山市定海区小沙单元DH-10-01-01及DH-10-01-02 地块均位于定海区小沙街道乐家村,DH-10-01-01 地块面积5770m2(来源于规划设计条件),DH-10-01-02 地块面积4970m2(来源于《建设项目用地预甫与选址意见书附件》(编号:用字第3309022024X50012466号)),两个地块合计面积10740m2,考虑到控规面积与规划设计条件面积有所出入,故将调查范围扩大,以涵盖控规和规划设计条件中所示所有范用,共计调查范围面积10789.8m2,本地块东侧相邻为农田及小路,南侧相邻为农臣及小路,西侧相邻为农田,北侧为河流及小路,本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2.056136°,N30.121867°,其中DH-10-01-01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2.056136°,N30.121867°,DH-10-01-02 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2.056136°N30.121867°。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查阅历史资料可知,根据历史影像、人员访谈等调查,本地块历史上为农田、河流及民宅。历史不涉及工业企业。
2、调查结论
地块历史上未曾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商畜养殖、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未曾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工业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国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现场踏勘未发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迹象,不存在紧邻周边污染源直接影响;未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满足浙环发(2021〕21号文第十四条要求,无需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DH-10-01-01 地块可直接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新代码0701)开发利用,DH-10-01-02 地块可直接作为医疗卫生用地(A5新代码0806)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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