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宁海县新时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目前已编制完成《宁海县新城市中心区天明湖公园东18-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宁海县新城市中心区天明湖公园东18-2地块
地块地址: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竹口村
业主单位:宁海县新时代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ws_WU-7JjFXLW49OAGaig
提取码:mm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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