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台塑吸水树脂(宁波)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北仑台塑石化专区现有SAP装置东侧 |
【联系人】 |
|
||
【项目名称】 |
增资扩建年产6万吨高吸水性树脂(SAP)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项目简介】 |
|
||||
2011年,企业为满足国内SAP的需求发展,根据企业的总体发展要求,采用世界先进的丙烯酸水溶液聚合生产工艺技术,在原预留建设用地内,新增投资5175万美元,建筑面积20043m2,实施年产6万吨高吸水性树脂改扩建项目。项目对原一期生产线进行扩大产能技术性改造,由原3万吨/年产能提高到4.5万吨/年;再另外新增一条产能为4.5万吨/年的高吸水性树脂生产线,二期项目合计新增高吸水性树脂6万吨/年,项目于2012年05月开始施工建设,于2015年4月1日于开始试运行,目前公司总产能达到9万吨/年。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施平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16.5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
||
【采样、检测人员】 |
|
||||
【采样、检测时间】 |
2016年6月和8日 |
【建设单位陪同人】 |
陈志强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丙烯酸、氢氧化钠、粉尘(聚丙烯酸粉尘、气相沉淀二氧化硅)、噪声、高温等。 本次化学毒物监测结果表明,所有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 本项目物理因素检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巡检工人接触的噪声和高温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 物理因素》GBZ2.2- 2007的要求。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结论: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1号令《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 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潜在危害性、接触危害程度、以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综合分析后认为,本项目可以属于“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 建议: (1)加强通风,高温季节合理安排巡检作业时间段,尽量避免或减少高温时段作业时间,同时做好入暑前的职业健康体检,避免高温相关职业禁忌者在高温季节作业。 (2)在工人巡检操作处设置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如:中和间设置防毒和防酸碱警示标识;装置内设置防毒、防噪声和防高温等警示标识。 (3)加强工人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明确各种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频率,并结合个人防护用品的说明和工作场所环境情况,及时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1. 细化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辅助卫生用室(依托)的设置情况,并作出评价。 2. 完善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关键控制点相关内容。 |
©2017 宁波远大检测技术公司 浙ICP备16039366号-1 技术支持:极盛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