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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年产600w套智能、高端汽车安全系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发布时间:2021-10-21

 

【单位名称】

宁波均胜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租赁)

【联系人】

董晓成

【项目名称】

600w套智能、高端汽车安全系统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为适应汽车被动安全产品快速响应市场的需求,进一步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和品质,降低生产成本,缩短研发周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从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从而成为全球优秀汽车生产商可信赖的合作伙伴、汽车被动安全产品的创新者与引领者,均胜汽车安全公司决定拟开展年产600万套智能、高端汽车安全系统新建项目,建成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汽车被动安全产品数字化智能工厂和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平台,实现基于云的设计、供应、制造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从而实现协同研发、智能生产、智能检测、智能物流。

该项目已于20190508日经宁波市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同意进行“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登记。该拟建项目租赁宁波市高新区清逸路99号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3号楼1~2F(目前该厂房已建成并完成室内装修工程),用于布置项目安全气囊和安全带生产车间、相应配套生产实验室以及公辅工程设施。项目除1SCB10-1000/10型电力变压器为利旧外,其余生产、公辅设备均为新增。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4800万元人民币,设计规模为年产600w套智能、高端汽车安全带和安全气囊,项目拟租用宁波均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部3号楼(占地面积75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8120平方米),本项目拟使用其中的10444平方米(1~2层)。

【现场调查人员】

王施平、洪远成

【现场调查时间】

201909

【单位陪同人】

董晓成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单位陪同人】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预测】

该项目可能存在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其他粉尘(尼龙热烘烟气、TPO受热烟气、涤纶树脂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工频电场和噪声。

评价

单元

岗位

接触

人数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岗位预期接触水平(浓度或强度水平)

粉尘

化学物质

物理因素

生产

单元

安全气囊折叠机操作工

22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安全气囊热烘机操作工

28

其他粉尘(尼龙、TPO热烘烟气)

应能<1/8职业接触限值

-

-

安全气囊热熔焊机操作工

26

其他粉尘(TPO受热烟气)

应能<1/8职业接触限值

-

-

安全气囊司标热风焊操作工

26

其他粉尘(TPO受热烟气)

应能<1/8职业接触限值

-

-

安全带缝纫机操作工

30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安全带织带熔断机操作工

24

其他粉尘(涤纶树脂粉尘)

应能<1/8职业接触限值

-

-

一氧化碳

-

应能<1/10职业接触限值

-

二氧化碳

-

应能<1/10职业接触限值

-

安全带激光打标操作工(金属零件穿通)

25

其他粉尘(涤纶树脂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

应能<1/8职业接触限值

-

-

安全带激光打标

26

其他粉尘(涤纶树脂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

应能<1/8职业接触限值

-

-

实验室粉尘试验机操作工

4

矽尘(总尘/呼尘)

应能<1/3职业接触限值

-

-

公辅工程单元

设备管理人员(空压机房、空调机房和配电房巡检)

12

噪声

-

-

应能<职业接触限值

工频电场

-

-

应能<职业接触限值

备注:拟建项目在正常工况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预测依据类比检测结果表3-6、表3-7和表3-8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1)该项目总平面布置综合考虑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要求,功能分区明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的要求。

2)该项目拟选择的生产工艺成熟、先进,工艺布局合理,流程顺畅,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通过对该项目的工程分析与评价,该项目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其他粉尘(尼龙、TPO热烘烟气、TPO受热烟气、涤纶树脂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矽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工频电场和噪声。针对该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防护措施基本可行,项目建设单位应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设计,使得该项目投产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可符合《中华人民工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4)该项目作业场所采光、通风拟按照《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对工作场所和辅助场所进行照明设计。项目租用厂房拟采用空气调节车间,拟建项目建筑卫生学设计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5)该项目根据工种、岗位及所接触的有害因素发放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种类、数量和更换周期合理,其防护性能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的相关规定。

6)该项目拟依托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拟设置的应急救援设施种类能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的要求。

7)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报告)中未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与人员配置、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健康监护、警示标识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相关内容,应在项目建成后逐步完善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同时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2]171号)的要求建立健全六本职业卫生档案。

8)该项目拟租用厂房已有职业卫生辅助用室,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车间卫生等级为4级的要求。

9)该项目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概算设计不全面。对该项目不足的欠缺之处,需要建设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法规要求及参考本报告补充措施建议章节具体内容进行补充与完善。

10)经类比调查等分析与评价,认为本项目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到位、运转正常,正常生产时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能够控制在国家职业接触限值以下。

11)根据最新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行业划分,拟建项目行业属于小类行业“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

通过分析拟建项目的行业分类及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文)的规定,拟建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定为“较重”。

2补充措施及建议:

2.1补充措施

5.1.1工程防护补充措施

1)安全带生产激光打标设备设置通风排毒装置,及时将激光打标作业时产生的烟尘进行收集并排出。

5.1.2个体防护补充措施

1)拟建项目应根据表4-4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并建立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发放制度、使用维护以及监督管理制度。

5.1.3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1)拟建项目运行后可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主要为火灾事故。拟建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拟制定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落实组织员工结合消防演习对预案进行紧急应变演练,提高企业的应急救援能力。

2.2其他补充措施及建议(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明确粉尘试验机拟使用的砂粒性质及规格,以及更换的频率与时间。

2、完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影响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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