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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发布时间:2021-10-21

 

【单位名称】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地址】

宁波市慈溪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636

【联系人】

孙仲谋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宁波金田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一家专业从事漆包线生产、研发和服务的子公司,公司始创于1995年,致力于服务汽车行业、电力、电机、电器领域的电磁线圈绕组客户。

经调查发现,该企业至今为止开展过的建设项目均未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以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该企业于2017年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过首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并通过专家评审。

该企业近年来每年均委托有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2018年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健康,202004月,我司受委托对该企业进行第二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接受委托后,成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组,首先完成相关资料收集,编制了评价方案,并对方案进行内审。根据评价方案的要求,企业组织技术人员对本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分析,对企业生产现场进行调查,对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分析,对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了评价,经过定性、定量分析,编制完成评价报告。

【现场调查人员】

王施平、冯凯南

【现场调查时间】

202004

【单位陪同人】

孙仲谋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2020057-9

【单位陪同人】

孙仲谋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铜烟、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酚、苯酚、N-N二甲基乙酰胺、高温和噪声。此外,公辅工程单元还存在电焊烟尘、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工频电场、紫外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经筛选,检测项目铜烟、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酚和噪声。

1)化学因素检测结果分析

企业无氧丝车间上引炉操作工、包漆一和二车间包漆线操作工接触的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噪声检测结果分析

企业除无氧丝车间冷轧机操作工和拉丝机操作工、拉丝车间拉丝机操作工、包漆一车间和二车间立式包漆线操作工接触的噪声强度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外,其余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包漆车间办公室、检测室等场所为非噪声作业场所,噪声检测结果符合GBZ1-2010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1)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该企业属于C383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电线、电缆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同时结合该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将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

2)分项结论表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体布局

1.1 

总平面布局

基本符合

在本次评价期间,非噪声作业包装岗位仍位于包漆车间内,目前企业正于包漆一车间西侧新建1幢单层成品仓库,竣工后将包漆车间内包装工序均搬往该新建仓库。

1.2 

竖向布局

符合

-

2

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

2.1

设备布局

符合

-

3

建筑卫生学

3.1

间距与采光

符合

-

3.2

通风与空气调节

符合

-

3.3

照明

符合

-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4.1

化学有害因素

符合

-

4.2

物理有害因素

基本符合

企业拉丝、冷轧、包漆等多个岗位噪声检测强度超标,但佩戴个人防护耳塞后可以符合相关要求。

5

职业病防护设施

5.1

防尘防毒设施设置

基本符合

无氧丝车间上引炉未设置上吸风罩。

5.2

防噪声设施

基本符合

经检测多个岗位噪声强度超标,但佩戴个人防护耳塞后可以符合相关要求。

6

个人防护用品

6.1

个体防护用品配置及使用

符合

-

7

辅助用室

7.1

辅助用室

基本符合

未设置集中浴室,但在厂区内非生产区的员工宿舍内设置独立浴室,淋浴器数量符合要求。

8

职业卫生管理

8.1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

符合

-

8.2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制度

符合

-

8.3

职业健康监护制度

基本符合

企业在岗职业健康体检率不足100%

8.4

职业卫生防护经费使用

符合

-

8.5

警示标识

基本符合

根据企业提供信息,包漆车间部分少量品种油漆及溶剂含苯酚、乙苯、N-N二甲基乙酰胺等危害物质,应补充相应警示标识。

8.6

职业病危害告知

符合

-

8.7

职业卫生培训

符合

-

8.8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基本符合

根据现场档案查阅,企业在2018年进行过职业病危害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根据相关要求,国家已于201910月份起开通新版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企业应在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完成后进行职业病危害变更申报,并取得回执。

8.9

职业卫生档案建立及管理情况

符合

-

9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9.1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基本符合

具体详见表11-2

2建议:

2.1整改建议

1)由该企业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可见,包漆车间包漆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苯时有检出(20152017年均有检出),最高浓度为3.8mg/m³,企业应使用不含苯的油漆和溶剂。

2)企业无氧丝车间拉丝和冷轧机岗位、拉丝车间拉丝岗位以及包漆车间立式包漆线岗位操作工接触噪声强度均较大,应督促现场作业工人正确佩戴防护耳塞,合理安排作息,定期安排听力检查,确保劳动者听力健康。

3)待新建成品仓库竣工后,尽快落实将非噪声作业包装工序从噪声车间(包漆车间)搬离至新建成品仓库。

4)建议企业在高温季节(每年6~9月份)委托有资质机构对无氧丝车间上引炉岗位、包漆车间包漆岗位进行高温检测与评价。

5)按照表8-1要求开展接害岗位劳动者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在岗期间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体检率应为100%

6)在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后,尽快落实在国家新版职业病危害申报系统(申报网址为https://www.zybwhsb.com/)完成职业病危害变更申报并取得申报回执。

2.2其他建议(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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