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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马格塑料机械(宁波)有限公司德马格高性能塑料机械成套设备生产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发布时间:2021-10-21

 

【单位名称】

德马格塑料机械(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霞浦物流园区白云山路28

【联系人】

周宇

【项目名称】

德马格高性能塑料机械成套设备生产扩建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项目简介】

 

德马格塑料机械(宁波)有限公司,始创于1998年,企业前身为德马格海天机械有限公司,由德国曼内斯曼(中国)有限公司与海天机械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后因股权变更,于200511月更名为德马格塑料机械(宁波)有限公司。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与壮大,企业在注塑机领域建立了良好的口碑,也占据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但由于企业原租用的生产厂房地基下沉、场地制约等因素,无法满足今后发展需求,为此企业于20139月向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申请(同月取得项目核准咨询登记表,宁开发改核咨〔20133048号),投资1881.855万欧元,在北仑区霞浦物流园区白云山路南1#地块(现白云山路28号)新建生产和办公厂房,搬迁原有设备(部分淘汰),同时新增部分设备/设施,进行德马格高性能塑料机械成套设备生产扩建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德马格高性能塑料机械成套设备生产扩建项目

1      

建设单位

德马格塑料机械(宁波)有限公司

2      

项目性质

扩建(迁扩建)

3      

项目规模

设计年产高性能注塑机1300*

4      

项目总投资

1881.855万欧元

5      

项目投产试运行时间

201504

6      

建设地点

宁波市北仑区现代物流园区白云山路28号(原白云山路南1#地块)

7      

占地面积、建筑面积

13547平方米、15305平方米

8      

行业分类

C3523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关于企业产量的说明:该公司生产的注塑机锁模力范围涵盖50~1300吨,在统计产量时转化为锁模力100吨的注塑机,则企业2018年注塑机的标化产量为1048台。

【现场调查人员】

王施平、洪远成

【现场调查时间】

201911

【单位陪同人】

周宇

【采样、检测人员】

厉景帅等

【采样、检测时间】

20191216-18

【单位陪同人】

周宇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根据该项目企业提供的生产情况,结合现有的职业卫生检测方法及职业接触限值,确定本次评价检测的项目如下:

1)化学有害因素:总粉尘浓度、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环己酮、丁醇、溶剂汽油、苯、苯乙烯,其中苯和苯乙烯为验证性检测。

2)物理因素:噪声。

该项目各岗位工人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

该项目各作业岗位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该项目高压配电房工频电场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1)总体布局:该项目总体布局情况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该项目工艺流程顺畅,设备布局均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经危害识别与检测分析,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溶剂汽油、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酮、环己酮、丁醇、其他粉尘(不饱和聚脂树酯、滑石粉、钛白粉等混合性粉尘)和噪声。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各岗位/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物理、化学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均能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4)职业病防护设施:该项目采取的防尘防护措施,经过分析该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有效;防噪措施基本合理,均符合GBZ1-2010的要求。

5)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该项目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基本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6)建筑卫生学设置:该项目建筑卫生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7)辅助用室设置:该项目辅助用室设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8)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该项目为各岗位作业工人配备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其配备的种类、数量、防护参数符合项目自身特点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但油漆工防毒面具不用时未作妥善保管。

9)职业卫生管理: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开展了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该项目在职业卫生档案等方面还需完善,其他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职业健康监护:企业近年来于20162017年均安排油漆组员工进行过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上述两年在岗期间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该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中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也无需复查。

2018年由于企业安排职业健康体检部门职能更换缘故而未安排在岗体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相关要求。

企业于20191029-30日安排该项目5名油漆工(实为2名喷漆工、1名喷漆前清洗工、1名喷漆前遮蔽工和1名刮腻子打磨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结论与处理意见:该项目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中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也无复查人员,该项目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率为55.6%。企业在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存在不足:

1)该项目劳动者在岗职业健康体检率不足,且体检项目不全,缺少噪声、溶剂汽油、粉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相关体检项目,具体的:

清洗和三坐标测量岗位缺少溶剂汽油的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喷漆前清洗工、喷漆前遮蔽工和喷漆工缺少噪声相应体检项目;喷漆前清洗工、喷漆前遮蔽工缺少溶剂汽油的相应体检项目;刮腻子打磨工缺少有机粉尘相应体检项目。

2)企业未安排员工进行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2补充措施及建议:

2.1补充措施

2.1.1职业病防护措施

    建议项目单独设置调漆房,并设置有效的通风排毒设施。

2.1.2个人防护用品

按照《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原安监总厅安健〔20183号),企业劳动防护用品应当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时更换,保证其在有效期内。现场调查发现喷漆组防毒面具露天放置于喷漆房外的物品架上,应当密封保存,使用时若感觉味道加重,应及时更滑滤毒盒,确保防毒面具的防护性能。

2.1.3 职业健康监护

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等要求,应尽快落实好本报告4.7章节明确指出的职业健康监护方面存在不足之处。

同时在今后做好企业新进员工的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和离职人员的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2.1.4 职业卫生管理

1)按照《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原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规范要求,进一步更新和完善职业卫生6本档案。如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登记表、职业病危害申报回执、职业卫生培训证明和培训记录、职业病危害事故演练材料、历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等。

2)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要求,该项目在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后,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变更申报(申报网址:https://www.zybwhsb.com/)。

3)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可通过播放视频案例、邀请相关专家讲座等方式将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佩戴等知识讲解给工人。

2.2其他持续性建议(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本项目原辅料使用的相关信息

2细化通风排毒系统及净化处理的描述与分析

3完善近三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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