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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艾利申洲针织印花有限公司年产2.8亿片热转移标签及5亿片服饰商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发布时间:2021-10-21

 

【单位名称】

宁波艾利申洲针织印花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溪东路631

【联系人】

郑珊珊

【项目名称】

年产2.8亿片热转移标签及5亿片服饰商标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艾利申洲目前主要生产热转印标签、服饰商标等产品,现工作场所位于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大港六路7641号(租用宁波申洲置业有限公司生产厂房,13层建筑),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热转移标签2.8亿片、服饰商标(布标)5亿片。为整合资源,同时融入企业原外设的研发中心更好地服务生产,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企业拟投资306.1万美元(投资使用汇率6.5339人民币/美元),在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溪东路631号租赁生产厂房(4~5楼)实施本次技术改造项目。技改前后保持总体生产工艺和设备不变,对工艺流程方面进行优化,使整个生产过程更加的流畅。

拟建项目组成及主要工程内容

序号

工程名称

项目工程内容描述

1      

生产单元

车间4楼研发中心;

车间5楼热转移标签和服饰商标生产车间及相应辅助生产配套设施。

2      

公辅工程单元

给排水:项目供水由当地给水管网供给;项目排水拟采用雨污分流,雨水经汇集后直接排入厂区雨水管网,生活污水最终纳管排放,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      

供配电:项目拟依托当地供电网络,租用所在厂区业主变压器容量,车间设置低压配电房。

4      

供压缩空气:项目拟设置空压机房,为生产提供合格压缩空气。

5      

仓库及展厅:车间4楼原辅料仓库及样品仓库、展厅。

6      

维修房:设备维修间

7      

废气处理系统:生产工艺废气收集处理设施

8      

空调系统:车间及办公室拟安装分体式空调

【现场调查人员】

王施平、洪远成

【现场调查时间】

202103

【单位陪同人】

郑珊珊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单位陪同人】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预测结论】

拟建项目在正常工况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

评价

单元

车间/岗位

接触

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

岗位预期接触水平(浓度或强度水平)

粉尘

化学物质

物理因素

生产

单元

热转移标签车间/热转印操作工

36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热转移标签车间/检验工

10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热转移标签车间/裁切机操作工

3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热转移标签车间/包装工

20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镭射房/镭射操作工

15

其他粉尘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

-

激光辐射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服饰商标车间/印刷工

8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服饰商标车间/剪折工

8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服饰商标车间/检验包装工

20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耐克和彪马加印车间/电脑印刷工

16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耐克和彪马加印车间/剪折工

6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洗版房洗版工

5

噪声

-

-

预计>职业接触限值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1)该拟建项目总平面和竖向布置综合考虑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要求,功能分区明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的要求。

2)该拟建项目拟采用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工艺布局合理,流程顺畅,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通过对该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与评价,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大理石粉尘(碳酸钙)、其他粉尘、激光辐射和噪声。针对该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防护措施可行,再结合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建议,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设计,使得该项目投产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可符合《中华人民工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4)该拟建项目拟采取的采光与照明、通风与空调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5)该拟建项目拟根据工种、岗位及所接触的有害因素发放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种类、数量和更换周期基本合理,其防护性能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的相关规定。

6)该拟建项目拟依托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种类基本能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的要求。

7)根据企业提供信息,待该拟建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后拟依托现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企业EHS部),并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拟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拟设置相应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拟制定相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要求。

8)该拟建项目拟设置的厕所及盥洗设施、员工休息室、更衣室等均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中车间卫生等级为4级的要求。

9)根据企业提供信息,该项目投资包含废气、废水处理环保设施、车间空调等预算,目前建设单位按国家要求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法规要求。

10)经类比调查等分析与评价,认为本项目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到位、运转正常,正常生产时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工人接触到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能够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以内。

2补充措施及建议:

2.1.1工程防护补充措施

1)项目应在危废仓库设置通风设施,并确保洗版房、危废间和油墨房等处通风效果好。

2)项目应严格落实本报告所描述的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含排风罩、净化设施等)、安装和调试等具体工作,并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2.1.2个体防护补充措施

拟建项目应落实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对购买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建立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制度、使用维护以及监督管理制度。

2.1.3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1)拟建项目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落实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拟建项目洗眼器的设置应满足服务半径小于15米的要求。

2.2职业卫生管理补充措施

1)拟建项目应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及“安监总厅安健〔2014111号”文的要求,在项目各作业岗位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并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2)拟建项目在之后的日常运行过程中,应加强职业卫生日常管理,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工作。

3)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依法对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可能产生的健康损害的作业岗位或场所等情况进行职业病危害告知。

4)根据《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的要求,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杜绝存在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有毒有害作业,对发现职业健康损害者,应按规定给予复查、诊疗,并妥善处置。

5)拟建项目应具体编制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的各项预算,包括卫生防护设施费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等,并落实到各项职业病防护措施中,为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提供经费保障。

6)拟建项目企业应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的要求,结合拟建项目实际情况建立和不断完善职业卫生档案。

7)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应严格执行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

8)拟建项目在之后的日常运行过程中,应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其他补充措施及建议(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补充企业职业卫生现况

2完善使用油墨、粘合剂、菲林等化学品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与评价;

3补充防高温、防噪声、防激光辐射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职责

姓名

职称/职务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王施平

高级工程师

A2015(P)00870

报告编写人

王施平

高级工程师

A2015(P)00870

洪远成

工程师

OHS-2010-184

冯凯南

工程师

A2015(P)00649

报告审核人

王益静

高级工程师

A2016(P)01075

报告签发人

姚科伟

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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