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宁波阅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目前已编制完成《奉化区锦屏街道原税务局商住地块(FH17-01-03c)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奉化区锦屏街道原税务局商住地块(FH17-01-03c)
地块地址:奉化区锦屏街道,东至 南山路绿化带,南至锦屏街道邮政局,西至广济路,北至官亭路
业主单位:宁波阅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Y5PKssFYlzPF2Sy5FjwxA
提取码:cyz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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