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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FH21-01-10b地块(桑园新村安置区块)发布时间:2022-05-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上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浙环发[2021]21号),本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于甲类地块,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锦屏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宁波阅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已编制完成《奉化区FH21-01-10b地块(桑园新村安置区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将该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地块名称:奉化区FH21-01-10b地块(桑园新村安置区块)

地块地址:奉化区FH21-01-10b地块(桑园新村安置区块)位于奉化区锦屏街道,东、南至桥西岸路,西至规划广平路,北至规划奉南路,占地面积35206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21.407617°,N29.65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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