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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四明山水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发布时间:2019-01-24

 

【单位名称】

浙江四明山水泥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上水矸村

【联系人】

何继军

【项目名称】

浙江四明山水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浙江四明山水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现海曙区一家专业从事散装水泥生产和销售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现场调查发现,该企业2017年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但企业未开展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201808月,企业委托我司对其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现场调查人员】

王施平、洪远成

【现场调查时间】

201809

【单位陪同人】

何继军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20180919-21

【单位陪同人】

何继军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水泥粉尘、电焊烟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其他粉尘(铁尘)、砂轮磨尘、氮氧化物、氢氧化钠、电焊弧光和噪声。

根据现场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所有岗位接触的化学和物理有害因素浓度除机修工(兼生产巡检工)接触矽尘(总尘)浓度和噪声超标外,其他均符合GBZ2.1GBZ2.2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1)该企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分类中的 “C3011水泥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同时结合该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2)分项结论表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体布局

符合

-

2            

设备布局

符合

-

3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基本符合

1、机修工(兼生产巡检工)接触粉尘浓度不符合GBZ2.1要求,但配发了符合要求的防尘口罩。

5            

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

6            

应急救援设施

符合

-

7            

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1、企业2016年未组织接害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未有员工上岗前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或相关说明材料;

3、企业未安排接触锰及其无机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机修岗位工人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4、企业未安排清洁工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5、体检结果无告知记录。

8            

个人防护用品

符合

-

9            

辅助用室

符合

-

10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符合

-

12        

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1、企业设置公告栏内容不规范。

13        

职业卫生培训

基本符合

1、企业培训材料以视频培训为主,培训教材较为单一,且缺少培训效果评价资料。

1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

15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不适用

企业既往未开展过职业卫生评价

2建议:

2.1整改建议

1)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公告栏,公布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企业应在2018年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时,增加机修岗位锰及其无机化合物、氮氧化物和紫外辐射体检项目;并同时安排清洁工进行粉尘和噪声的职业健康检查。

3)加强职业卫生培训教育,通过聘请外部专家现场讲解等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并通过增加培训效果评价环节(如考试试卷),提高培训效果。

4)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监督机修工作业时按要求规范佩戴防尘口罩、防噪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2.2持续性改进建议

1)加强企业生产场地的卫生管理,减少墙壁和地面积尘。

2)企业应安排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演练结束后应由演练组织部门做好总结,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对演练情况进行小结和评估,涉及的各部门应配合总结评估。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总结的问题,以及实际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应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预案。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各部分或整体能有效的付诸行动,提高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3)完善个人防护用品领用记录,领用人需签字。

4)企业应对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并记录,购买发票复印件存档。

5)企业应安排新进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保存告知记录。

6)企业应安排离职员工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体检),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并保存告知记录。

7)职业卫生管理建议(略)。

8其他建议(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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