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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发布时间:2021-10-21

 

【单位名称】

公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

浙江省慈溪市观海卫镇观附南路258

【联系人】

胡潇平

【项目名称】

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

 

企业于2018212日完成“年产4亿套转换器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立项备案,备案机关为慈溪市发改局(市物价局),备案项目代码:2018-330282-38-03-010674-000

企业目前转换器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位于慈溪市观海卫镇工业园东区三海路32号,包括成型七厂(含修模)、组装一至十车间、插头一车间和拌料车间等,现计划除插头一车间、拌料车间以及模塑修模间外其余均搬迁至拟建项目3#厂房内,并将企业西区(观附公路258号厂区)2#厂房1~3层生产车间(1F五金车间(部分冲压机保留)、2F电线和插头车间、3F精密部件车间)搬入项目3#厂房,项目主要生产及辅助设备、劳动定员均基本利旧。

【现场调查人员】

王施平、洪远成

【现场调查时间】

202009

【单位陪同人】

胡潇平

【采样、检测人员】

-

【采样、检测时间】

-

【单位陪同人】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接触水平预测结论】

化学有害因素接触水平预测:通过对该拟建项目各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的分析可知,该项目在日后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应能够符合GBZ2.1的要求。

噪声接触水平:根据类比项目综合分析结论,预计拟建项目噪声超标岗位工人在正确配戴符合要求的防噪耳塞后,其实际接触的噪声强度也可以符合GBZ2.2的要求。

关于激光辐射危害接触水平,项目转换器组装线激光打标机均设有激光防护装置,正常工况下不会造成激光直射或反射伤人眼或皮肤事故。

关于高温危害接触水平,电线车间芯线押出和护套押出、注塑车间注塑岗位等均存在生产性高温热源,拟建项目通过在车间设置空调,使夏季车间保持室温维持在28℃左右,故对存在高温热源的作业岗位不进行高温危害的重点分析与评价。造粒车间通过设置冷风机、机械排风扇等进行夏季通风降温,预期接触高温水平也可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关于溶剂汽油危害接触水平:根据类比项目辛烷、壬烷检测结果可见,拟建项目组装车间擦拭岗位接触溶剂汽油浓度可符合GBZ2.1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1)该拟建项目总平面和竖向布置综合考虑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的要求,功能分区明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的要求。

2)该项目拟沿用企业目前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组装自动化程度较高,工艺布局合理,流程顺畅,设备布局合理,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3)通过对该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与评价,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二氧化锡、铅烟、铜烟、丁酮、溶剂汽油、聚丙烯粉尘、聚氯乙烯粉尘、其他粉尘、高温和噪声。针对该拟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可行,再结合本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补充措施建议,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防护设计,使得该项目投产后工作场所有害因素可符合《中华人民工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4)该拟建项目拟采取的采光与照明、通风与空调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5)该拟建项目拟根据工种、岗位及所接触的有害因素发放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种类、数量和更换周期基本合理,其防护性能符合《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T11651-2008、《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GB/T29510-2013的相关规定。

6)该拟建项目拟依托企业现有制定的应急预案,配备的应急救援设施种类基本能符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的要求。

7)该拟建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后拟依托企业现有成熟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集团公司成立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转换器事业部的经营管理部具体负责该事业部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要求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设置相应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制定相应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符合国家相关职业卫生要求。

8)该项目拟设置的辅助用室厕所、盥洗室、茶水间以及员工休息室,个人储物柜、食堂、员工宿舍等方面均能满足日后正常生产所需,除未按要求设置妇女卫生用室和组装车间浴室外,其他均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中车间卫生等级相关要求。

9)项目建设单位提供相关材料未涉及职业病防治相关经费预算的具体内容,但该项目环评报告显示环保设施投资费用为1560万元,目前建设单位按国家要求开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基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法规要求。

10)经类比调查等分析与评价,认为本项目确保职业病防护措施到位、运转正常,正常生产时工人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情况下工人接触到工作场所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均能够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以内。

2补充措施及建议:

2.1工程防护补充措施

1)拟建项目在满足工艺条件下应选用不含铅的锡丝或锡条,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危害。

2)拟建项目激光打标机建议设置通风排毒设施,其通风管道可与焊锡废气排风管道汇集处理。

3)拟建项目电线车间护套押出自动油墨印标处应设置局部通风排毒装置。

4)拟建项目组装车间组装线各擦拭岗位均应采用化学品分装容器(钢制盛漏式活塞罐)储存环保碳氢清洗剂,确保在该试剂未使用时处于有效密闭状态,减少有机溶剂挥发。

5)拟建项目注塑车间和插头车间注塑模头部位建议设置局部上吸风罩,及时将余热和废气收集并排出车间,改善车间作业环境。

6)拟建项目五金车间冲压机相对集中布置,安装时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充分落实每台冲压机设置隔音罩的防护措施。

7)拟建项目组装车间产生较大振动的自动上料机安装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

8)拟建项目造粒车间高速混合机应进行抗震设计,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

9)拟建项目组装车间产生较大振动的自动上料机安装应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

10)拟建项目应加强五金、注塑、电线和插头等车间内的空气通风换气效果,设置必要的机械排风系统。

11)拟建项目充分考虑节能、环保和卫生等需要,车间设置集中空气调节系统的应采取有效的通风管道消毒措施。

12)拟建项目应严格落实本报告所描述的各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安装和调试等具体工作,并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13)拟建项目造粒车间、自动焊锡、手工焊锡等排风罩罩口要有一定的控制风速,在距离罩口最远的有害物质散发点(控制点)上造成适当的空气流动,从而把有害物质吸入罩内。控制点的空气流动速度称为控制风速(也称为吸入速度)。即该速度应大于有害物质向外逸散的速度和防止横向气流干扰的速度,才能有效地将有害物质吸至排风罩内。

2.2个体防护补充措施

1)根据拟建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分析,噪声超标岗位工人应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防噪耳塞。

2)拟建项目应落实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对购买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建立防护用品的领用发放制度、使用维护以及监督管理制度。

3)拟建项目电线车间护套押出岗位应配备防毒面具(配3#防有机废气滤毒罐)。

4)拟建项目组装车间擦拭岗位工人应配备防有机溶剂丁腈橡胶手套。

2.3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1)拟建项目应根据GBZ1-2010附录A.4的要求配备急救箱。

2)拟建项目应急洗眼器设置应满足服务半径小于15米的要求,使用者直线到达洗眼器的时间不超过10s,满足使用量为每只眼至少500ml,冲洗时间一般为5-10min

3)拟建项目应根据制定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建立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落实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2.4辅助用室

1)在组装车间设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淋浴器数量根据表1-10设计。女浴室和卫生特征1级、2级的车间浴室不得设浴池。更/存衣室,便服室、工作服室可按照同室分柜存放的原则设计,以避免工作服污染便服。

2)项目应根据GBZ1的要求设置妇女卫生用室,妇女卫生室由等候间和处理间组成。等候间应设洗手设备及洗涤池。处理间内应设温水箱及冲洗器。冲洗器的数量应根据设计计算人数确定。人数最多班组的女工人数为100-200人时,应设1具冲洗器,>200人时,每增加200人增设1个。

2.5其他补充措施及建议(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完善注塑粉碎、造粒称小料、挤出过程拟采取的防尘防毒设施的描述分析

2、从设备布局、隔离、吸声等角度补充拟采取的防噪声措施描述分析并提出建议

3、细化拟采取应急救援设施的评价。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评价。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职责

姓名

职称/职务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王施平

高级工程师

A2015(P)00870

报告编写人

王施平

高级工程师

A2015(P)00870

洪远成

工程师

OHS-2010-184

冯凯南

工程师

A2015(P)00649

报告审核人

王益静

高级工程师

A2016(P)01075

报告签发人

姚科伟

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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