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宁波希赫机械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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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宁波市北仑区春晓乐海路289号 |
【联系人】 |
张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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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五金件(拉紧器)生产项目及年增产300万套拉紧器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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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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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宁波希赫机械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4年3月14日,现生产场所为宁波市北仑区春晓乐海路289号。公司前身为宁波市北仑森盛机械有限公司,始创于2006年,原生产地址为宁波市北仑区柴桥镇柴桥街道穿山河南顾,企业于2017年实施搬迁至目前生产场所,目前主要产品为捆绑带用拉紧器。企业经营范围:普通机械设备、五金件、紧固件、塑料件、模具、冲件、汽车配件、捆绑器、拉紧器、织带的制造、加工;机械产品批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企业2014年上马新建项目---五金件(拉紧器)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一”),审批生产规模为550万套,该项目于2017年5月开始试生产运行;2018年企业为拓展市场需要,又利用已有生产场地开展技改(扩建)项目---年增产300万套拉紧器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该项目于2018年6月开始试生产运行。因此目前企业设计五金件拉紧器总产能850万套/年,上述两项目基本情况及主要工程内容详见表2-1和表2-2。经调查,企业在上述两项目的可行性论证阶段均未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同时也未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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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王施平、洪远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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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时间】 |
2019年07月 |
【单位陪同人】 |
张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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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人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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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样、检测时间】 |
2019年07月17-19日 |
【单位陪同人】 |
张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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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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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生产运行期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砂轮磨尘;噪声。 该项目抛丸和模具工岗位接触的粉尘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的要求。 该项目各作业岗位的噪声强度均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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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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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价结论: (1)总体布局:该项目总体布局情况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2)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该项目工艺流程顺畅,设备布局除冲压车间布置模具区、仓库布置铆接冲床外,其余均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该项目生产工艺过程中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砂轮磨尘、其他粉尘(铁及其化合物粉尘)和噪声。通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各岗位/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除冲压、下料、振动研磨/甩桶、模具、装配(含仓库冲压)等岗位噪声外均能符合相关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以上噪声超标岗位通过有效的个体防护手段后也可满足国家相关要求。 (4)职业病防护设施:该项目采取的防尘防护措施,经过分析该项目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有效。防噪措施基本合理,噪声超标岗位在正确佩戴护耳器前提下可以符合GBZ2.2的要求。 (5)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该项目采取的应急救援设施及措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6)建筑卫生学设置:该项目建筑卫生学均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7)辅助用室设置:该项目辅助用室设置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要求。 (8)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该项目为各评价单元作业工人配备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其配备的种类、数量、防护参数符合项目自身特点及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9)职业卫生管理:该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成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制定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开展了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该项目在职业卫生档案等方面还需完善,其他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职业健康监护:企业2019年6-7月安排抛丸和冲压岗位的各1名工人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体检结果显示未发现职业禁忌症,符合相关要求。企业2018年10月对该项目冲压工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合计体检19人,未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但有14名冲压工人需要进行复查,项目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体检率为20.2%。未发现企业有安排需复查工人进行复查的体检资料;未安排接触粉尘和噪声的抛丸、模具岗位工人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不符合相关规定。 2补充措施及建议: 2.1补充措施 2.1.1职业病防护设施 (1)按照制定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定期对抛丸机除尘装置的保养与维护、检修,确保其良好密封性;同时加强抛丸岗位和模具工砂轮打磨岗位地面的清扫,消除地面积尘,避免产生二次扬尘。 (2)经常性对振磨机、冲床等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底脚安装部位进行紧固,确保减振降噪措施有效。 (3)建议合理布置工作区域,将低噪声模具作业与高噪声冲压作业独立隔开布置;同时将装配车间一楼产生噪声的冲压设备搬离非噪声作业的仓库区域。 2.1.2 职业健康监护 根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要求,企业应尽快落实好未体检员工的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具体体检项目可参考本报告表2-21;并在今后做好企业新进员工的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和离职人员的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2.1.3个体防护 (1)通过现场检测结果发现,冲压等岗位噪声强度超过95dB(A),企业应给工人配发符合国家要求的护耳器(如选用护听器SNR≥34dB(A)的耳塞、耳罩或者同时佩戴耳塞和耳罩),以保障工人的职业健康。同时督促工人在作业时正确佩戴护耳器具。 (2)为模具区等接触切削液的作业工人配备符合要求的防护手套和润肤膏。 2.1.4 职业卫生管理 (1)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等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如:进一步完善劳动者个人健康监护信息;落实和加强对接害岗位员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并将培训效果评价材料、培训总结等材料归档保存;劳动用品发放记录按要求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个人防护用品相关验收记录及发票复印件归档保存;缺少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资质证书等。 (2)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令)的要求,在该项目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后,进行职业病危害变更申报。 (3)加强对员工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企业可通过播放视频案例等方式将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以及个人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和佩戴等知识讲解给工人。 2.2其他持续性建议(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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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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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项目背景的描述 2细化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分析与评价 3完善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符合性评价 4细化卫生辅助用室设置的描述与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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