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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增辉建筑五金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发布时间:2021-09-20

 

【单位名称】

宁波市奉化增辉建筑五金有限公司

【工作场所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大张工业园区

【联系人】

夏亚能

【项目名称】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项目简介】

 

经调查,该企业于2017年委托有资质机构开展过一次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2018年至今均未开展职业卫生相关检测和评价工作,也未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企业初步建立有职业卫生台账,现场布置有一定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职业卫生公告栏。

【现场调查人员】

王施平、洪远成

【现场调查时间】

202106

【单位陪同人】

夏亚能

【采样、检测人员】

严杉、毛德泉

【采样、检测时间】

20200616-18

【单位陪同人】

夏亚能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该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氧化锌、氧化铝粉尘、铝合金粉尘、其他粉尘(锌合金粉尘、聚酯树脂粉尘)、高温和噪声。

1)化学因素检测结果分析

企业各作业岗位工人接触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因素》(GBZ2.1-2019)的要求。

2)高温检测结果分析

企业压铸岗位工人接触的高温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3)噪声检测结果分析

企业各作业岗位工人接触的噪声强度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要求。

【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分项结论

序号

项目

判断

存在问题简要说明

1          

总体布局

符合

-

2          

设备布局

符合

-

3          

建筑卫生学

符合

-

4          

职业病危害因素

符合

-

5          

职业病防护设施

符合

-

6          

应急救援设施

基本符合

未制定高温中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开展演练并记录;压铸车间急救药箱药品应包含处理烫伤药品(如烫伤软膏、保鲜纸等);急救箱药品应由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

7          

职业健康监护

基本符合

近年来(2018~2020年)均未组织劳动者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职业健康体检。2021年在岗体检率不足100%。未见企业2021年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

8          

个人防护用品

基本符合

1)企业个人防护用品领用记录不全;2)购买发票复印件、防护用品相关验收材料未归档保存;3)现场部分作业岗位劳动者未佩戴或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9          

辅助用室

基本符合

未设置浴室

10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符合

-

1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基本符合

2018~2020年均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

12       

职业病危害告知

基本符合

1)设置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不完善。

2)设置的职业卫生公告栏不完善。

13       

职业卫生培训

基本符合

历年培训资料不全

14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符合

待本次现状评价完成后进行申报

15       

既往职业卫生评价建议落实情况

不适用

-

该企业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行业分类中的中类“C3329其他金属工具制造”业,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同时结合该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评价检测结果,综合评定该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2建议:

2.1整改建议

1)企业应设置完善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2)企业应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设置在办公区域的公告栏,主要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等;设置在工作场所的公告栏,主要公布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健康危害、接触限值、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检测日期、检测机构名称等。对可能产生急性中毒工作场所,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3)企业应在本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完成后,在浙江省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网(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4)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2014等要求,安排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企业可根据表8-5开展在岗体检工作)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人员进行上岗作业。

对在岗期期间健康检查发现异常需复查人员应按照体检机构意见及时进行复查体检,如发现有禁忌证应进行调岗处理,并妥善安排。如发现有疑似职业病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

企业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规定期限妥善保管。档案内容包括职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等。

5)企业压铸车间应配备必要的药品,如烫伤药膏、保鲜纸、体温计等。预防中暑药品应在夏季高温当季发放。企业应由专人负责对急救药箱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新,保持药品在有效期内。

6)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企业应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并针对制定的预案开展进行演练,记录归档保存。

7)建议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压铸车间附近或厂区设置集中浴室。浴室可由更衣间、洗浴间和管理间组成。一般按劳动者最大的班组人数进行设计,每个淋浴器设计使用人数详见表1-10

8)企业拉砂车间为外包,企业应在与外包单位签订合同时,明确双方在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方面(如职业健康监护等)的各自职责,要求外包工人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同时进行现场监督。

9)妥善安排体检有职业禁忌证劳动者,不得继续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做好职业禁忌证人员的调岗禁忌作业岗位工作,调岗记录留档保存。

2.2其他建议(略)。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名单】

职责

姓名

职称/职务

资质证书号

项目负责人

王施平

高级工程师

A2015(P)00870

报告编写人

王施平

高级工程师

A2015(P)00870

冯凯南

工程师

A2015(P)00649

厉景帅

助理工程师

2021P-01-001(甬)

报告审核人

洪远成

工程师

2021P-01-002(甬)

报告签发人

姚科伟

高级工程师

2021J-01-001(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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